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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在全市开展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工作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清平乐
    2016-11-12 19:26:27    来源:襄阳市教育局   转载

    各县(市)区教育(教体)局,市直各学校:

   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,根据《2016年法治襄阳建设工作要点》,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》,树立依法治校工作典型,及时总结并推广依法治校工作的先进经验,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依法治教的整体工作水平,促进和保障我市教育事业规范、和谐、科学发展,现就开展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工作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总体目标

   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,推动一批基础较好的学校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体系,提升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。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,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依法治校的积极性,激励全市学校以更高的标准、更严的要求搞好依法治校工作,创出特色品牌。通过依法治校的深入开展,推进我市教育系统民主法治建设和依法治教工作,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,提高学校依法决策、民主管理的水平,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,维护学生、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为“法治襄阳”建设作出教育战线的应有的贡献。

    二、创建对象

    全市所有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学、小学,以及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(以下简称中小学校)。

    三、申报标准

    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以及市委、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,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应具备以下条件:

     (一)管理制度完善健全。依法制定学校章程,经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并遵照章程实施办学活动,依法制定教育教学、财务、教师、学生、后勤、安全等各项管理制度,并得到切实有效执行。

    (二)校内管理体制完善。学校依法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。学校党团、行政、学术等组织机构健全,职责明确,依法发挥相应的作用。

    (三)办学活动依法规范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实施办学活动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实施素质教育。依法保障教育教学管理秩序,有良好的校风、教风、学风,学校教师、学生无严重违纪和刑事犯罪行为,教育教学质量良好。

    (四)民主管理机制健全。依法建立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发挥积极作用。实行校务公开,校内监督机制完备。中小学建立与社区、家长联系制度,定期听取社区、家长对学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。

    (五)教师权益受到保护。依法聘任教师,依法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,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学、科学研究、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。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。保障教师通过校内民主管理机制参与学校管理。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。

    (六)学生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。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,尊重学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。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。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、歧视学生现象。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,无乱收费现象。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,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。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,维护学生合法权益。

    (七)法制宣传教育成效明显。认真贯彻国家、省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,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重要日常工作,建立普法责任制,做到有措施、有落实、有总结。按照规定开设法制课,做到计划、课时、教材、师资“四落实”。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。教师、学生法律意识明显提高。学校形成学法、用法、依法办事的良好风气,学校依法管理水平逐步提高。

    (八)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健全。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依法治校工作,制定依法治校实施方案,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。学校有领导和指定机构负责依法治校日常工作。

    (九)学校近三年来无以下“一票否决”事项:因学校责任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的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犯罪的、侵犯师生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、较为严重的违规办学行为的等。

    具体评分操作按以及《襄阳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考核标准(襄法办【2014】)》进行评分,达到90分以上者方能申报和推荐评选。

    四、评选的有关程序

    (一)申报工作。市教育局在学校自行申报、县(市)区教育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,遴选确定“襄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名单,原则上每个县(市)区申报学校不少于20所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学校开展申报工作,各地、市直各校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照《襄阳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考核标准》(附件3)要求,形成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自查报告,按要求认真填写《襄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襄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(推荐)表》(附件2),并于2016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表、推荐表、自查报告以及自评得分表一式两份送交市教育局办公室1309房间,纸质材料申报同时并将上述四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:445110912@qq.com,联系人:陈建波,电话:3530588。逾期不报者,市教育局将在全市通报批评。

    (二)市级评选工作。市教育局办公室组织对申报和推荐的学校进行复评和推荐工作。评估方式:听汇报,查资料,召开教师、家长、社区代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,个别专访。

    五、评选工作时间安排

    12月中旬市教育局将组织对申报学校进行考核评估,经检查验收合格后,由市教育局授予“襄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”称号。

    六、有关工作要求

    (一)健全组织,加强领导。市教育局成立专班组织落实创建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的具体工作。各地各校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开展创建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工作。

    (二)做好示范校创建活动的宣传指导工作。按照市委的部署,创建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将作为法治襄阳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,长期坚持。各地各学校要广泛宣传开展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意义,加强对学校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工作的领导;要注重“创建”的过程和实效。

    (三)市教育局将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工作纳入目标考核。各地、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创建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工作及相关申报工作。年底,市教育局将各地各校申报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情况以及命名情况纳入对各地各校的综合目标考评。各地各学校要制定本地、本校创建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的实施方案,积极开展创建活动,完善学校章程,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创设依法治校氛围,切实以教育法规和学校章程管理学校,努力争取成为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。

    附件:1、襄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1.doc

    2、襄阳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(推荐)表2.doc

    3、襄阳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“依法治校示范校”创建考核标准3.doc



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年11月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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